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2023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容摘要:天津自2023年11月1日起,我市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可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二、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的,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其他类别等级资质延续的,各项指标需满足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服务处 时间: 2023-10-24 17:43:00


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我市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可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的,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其他类别等级资质延续的,各项指标需满足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三、资质延续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企业注册地在滨海新区范围内的,向滨海新区相关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延续。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上一篇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下一篇 :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 免责声明

    本网站显示的内容资源部分来源于 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刻着手进行清理;显示资源合作内容及所发布的商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商家负责,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仅作为市场资讯供用户参考。

    专属服务
    服务顾问一对一服务
    极速响应
    7*24小时服务
    专属服务
    1V1大客户服务
    交易保障
    安全的交易方式
    服务透明
    随时查业务进度
    免费发布
    免费将您的资质需求信息
    请您留言 1 2 3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或者加微信13466842245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您的专属VIP通道
    办理咨询

    稍后再说 现在咨询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